Mark mak

Mark mak 多棲動物,人面獸心。對香港幾乎絕望,對人生充滿希望。滿肚密圈,老馬可能走火,惹不過。

02/06/2026

原來只要佢唔尷尬,尷尬就係我地!
王維基話佢都有養狗,佢都好愛護動物!

有些事是不能解釋的。這些殘害動物的人應該有不一樣的成長過程。
21/05/2026

有些事是不能解釋的。
這些殘害動物的人應該有不一樣的成長過程。

NPV 的立場,唔講大家都應該知!但總是要表態的,趁現在表態還未算犯法。
07/05/2026

NPV 的立場,唔講大家都應該知!
但總是要表態的,趁現在表態還未算犯法。

NPV批謝展寰「謹慎責無」無共識論 指現法例無法對付慢性虐待動物人士

《動物專訊》環境及生態局局長謝展寰昨日在立法會表示,社會對規管妥善照顧動物的「謹慎責任」立法未有共識,引來很多動保界人士不滿,NPV非牟利獸醫服務協會今日亦發表聲明,批評政府說法是歪曲事實,將行政上的怠慢推卸給公眾,強調很多醫療個案,不是來自眼見的暴力,而是漫長而無聲的疏忽照顧,例如動物主人對動物患病愛理不理,任由他們身體變差,拒絕讓他們接受適切治療等,「在現行法例下,這些行為往往未符合虐待的定義,令我們連向執法部門舉報都無從入手。」

NPV在聲明中表示,局長提到社會對規管寵物福利有分歧、怕寵主「誤觸法網」,所以決定將法例「分階段」處理,先處理罰則,把核心的「謹慎責任(Duty of Care)」擱置。「這種說法是歪曲事實,更是將行政上的怠慢推卸給公眾。距離最初公眾諮詢已經過去7年,政府現在的回覆卻依然停留在研究和提交建議給立法會,這確實是讓大眾感到非常沮喪的地方。將行政上的怠慢推卸給公眾意見,這對正在受苦的動物極其不公。」

聲明指,在NPV動物醫院及診所內,最常遇到的動物痛苦不只是來自眼見的暴力或身體上的損傷,而是漫長而無聲的「疏忽照顧」。「有些動物患有慢性病需要長期吃藥、打針,但動物主人卻愛理不理,任由他們身體變差;更有動物遇到緊急傷病,主人卻拒絕讓他們接受適切治療。每一次面對這些個案,醫護人員都感到極大的無力感,因為在現行法例下,這些行為往往「未符合」虐待的定義,令我們連向執法部門舉報都無從入手。最心痛的是,我們好不容易救回一條生命,卻明知當他出院回家後,同樣的疏忽照顧會再次發生,而我們卻無法以法例去介入保護去舉報。」

NPV指局方的分階段修例是治標不治本,如果沒有「謹慎責任」作為法律底線,「大家只能等悲劇發生才能被動去跟進,而往往很多時生命已未能夠趕及被醫治被拯救。」NPV強調,現時法律保障不了那些在灰色地帶受苦的動物,「如果法律不強制要求飼主提供基本的醫療和生活照料,那麼給予執法部門再多的搜查權,也難以對付那些「慢性虐待」的飼主。」

NPV表示,引入「謹慎責任」的背後精神,是讓飼主清晰知道要提供怎樣的照顧才算是對動物好,確立明確標準,如果不履行這些基本責任,就是犯法。保障動物有飯食、有水飲、有病能醫,是文明社會最基本的底線,而不是一種可以被無限期討論的「意見分歧」。

NPV要求政府停止以「社會未有共識」作為藉口,必須落實完整的修例,將「謹慎責任」放回首位。「受苦的生命不能再等,我們已沒有時間再等一個又一個的下一階段。」

香港救兔之家亦發聲明指,「謹慎照顧責任」是指動物飼主及照顧者必須對動物負有積極的照顧義務,滿足其基本的健康、衛生、飲食及活動空間等合理福利需求,而非僅在「不虐待」的消極層面上。

此概念旨在讓飼主主動保障動物福利,將虐待動物的防線前移。動物福利科學的基礎上,「謹慎照顧責任」不應僅被視為「不虐待」,而應積極定義為:主人必須主動採取合理措施,確保兔子的生理與心理福利得到滿足。這份責任是持續性且不可轉讓的。

​香港救兔之家呼籲公眾認清:兔子並非低維護成本的「入門級」寵物。他們的生命同樣脆弱而精緻,需要主人投入更多的專業知識與耐心。

​香港救兔之家希望將謹慎照顧責任傳送給每一位寵物主人,確保每一隻寵物都能在符合福利標準的環境中,有尊嚴地生活下去。

網頁全文:
https://hkanimalpost.com/2026/05/07/05075/

#香港動物報 #謹慎責任 #妥善照顧動物 #動物福利 #請廣傳

07/05/2026

5月7日有兩宗有關動物的新聞:
1. 政府將於本月18日正式接受食肆提交申請,容許狗隻進入食肆。
2. 環境及生態局局長在立法會回答議員提問時,透露長達七年的「打擊虐待動物」的修例工作,特別針對引入「謹慎責任」的部份,算是告一段落,胎死腹中。即是點?講左七年,當冇講過囉!
這的確是很無聊很荒誕的相提並論。是嗎?又不太是。
一方面政府容許狗隻進入食肆,一方面繼續容許狗隻被疏照顧被傷害。
在香港這個社會,一直以來,動物被疏忽照顧導致被傷害是不違法的。你養貓不裝窗網令貓飛街是不犯法的。你walk dog 不上繩狗狗被車死是不犯法的。動物生病不去睇醫生令動物慢慢病死是不犯法的。嗨!!無所謂啦!以後可以帶動物去商場shopping 啦去餐廳high tea 啦!勁chill 喎!
本來想寫寫過去20年爭取「動物保護法」的歷程,才發現如此乏力,對—切(包括自己)如此失望。

告一段落了。 就像「八萬五」,不再提起就等於從不存在。即使連政府自己都承認有88.6%同意引入謹慎責任,只有0.6%不同意,局長都可以說成「未有共識」,這就比「八萬五」更為耐人尋味,可圈可點。
這已說不上什麼「難過」、「憤怒」、什麼「動保最黑暗的一天」,「我們不是什麼……」較接近可以形容我這一刻的心情。
在他們眼中,動物不是什麼。

#寵物經濟 #謹慎責任 #動物保護法

01/05/2026
非牟利獸醫服務協會創辦人麥志豪回覆本報,對公署報告及其有關建議表示歡迎,形容對改善調查執法有實質幫助。他建議進一步改善狗牌照制度,應要求飼主具基本飼養知識,如疫苗和基本照顧常識,並進一步利用該制度執法。6年告11宗「做唔到嘢」 NGO:多報...
17/04/2026

非牟利獸醫服務協會創辦人麥志豪回覆本報,對公署報告及其有關建議表示歡迎,形容對改善調查執法有實質幫助。他建議進一步改善狗牌照制度,應要求飼主具基本飼養知識,如疫苗和基本照顧常識,並進一步利用該制度執法。

6年告11宗「做唔到嘢」 NGO:多報警
公署報告亦顯示漁護署近6年就殘虐動物罪行成功檢控的個案(見圖),6年來提出16宗檢控,11宗成功,6宗源自市民舉報,遠低於警務處檢控數據。麥志豪形容近幾年署方令人感覺「做唔到嘢」,未來修例賦權後就「責無旁貸」,強調漁護署作為保護動物的前線部門理應擔當更多責任;據他了解,不少義工與動保團體曾向漁護署舉報,惟發現該署往往無法入屋或無力執行,案件易被結案,故現時多數直接報警。

原文網址:

【明報專訊】申訴專員公署昨日公布有關漁護署打擊殘虐動物工作的主動調查報告,指署方有「系統性問題」,包括長期缺乏跟進一般個案的工作指引,大量舉報個案中職員未接觸動物便終止跟進等,又指署方近6年收到1633宗舉....

真相大白了!原來在王維基眼中,只有寵物才是生命,才有價值。至於其他動物,是可以斬首斬腳的。呢個「人」的三觀有點特別!
01/04/2026

真相大白了!原來在王維基眼中,只有寵物才是生命,才有價值。至於其他動物,是可以斬首斬腳的。
呢個「人」的三觀有點特別!

王維基的腦袋在尋找他的金錢!動物的頭在尋找自己的身體!
31/03/2026

王維基的腦袋在尋找他的金錢!
動物的頭在尋找自己的身體!

王維基旗下、網購平台HKTVmall母企香港科技探索,日前披露自2021年起,已投資一項探索生命科學研究項目,研究長遠主要日後適用於器官移植,甚至延長人類壽命。項目進行了38次實驗,並成功嘗試將動物的肢體或頭部與身體分離,分離後的肢體和頭部最多可維持生命活動分別約46小時和約7小時。

報告一出之後,引起唔少港人嘩然,有好多網民都表示不解,認為點解要為延壽而殘害動物,仲要動物承受頭身分離,再被人類慢慢咁睇住痛苦死去?呢個時候大家都不妨諗一諗,現今嘅動物實驗可以去到幾盡幾殘忍,動物所承受嘅痛苦係如何咁大,呢樣嘢係咪真係有必要性呢?

現有嘅醫療技術及藥物嘅發展,確實建基喺過往嘅動物研究。但喺科學不停進步下,加上現今社會對動物亦有一定嘅情感及關注,我哋係咪仲需要用同樣嘅方式、一直犧牲動物性命,先可以換取到人類嘅福利?今次動物實驗,無疑只係冰山一角,雖然未知係咩動物,但手法係非常之殘忍,但集團卻高調認為係邁向成功嘅一步,真係不得不反思一下,動物被人咁樣殘忍對待,人類真係冇感覺嗎?

或者大家可以再用同理心諗多步,研究時動物已承受著極大痛苦,「研究成功」嘅動物一直經歷緊咩野、到底會去咗邊度?又或者,「研究失敗」嘅動物,又會面臨點嘅結果呢?

以上嘅問題可能未必即時有答案,但呢啲問題,值得被更多人知道、值得大家去思考。

大家覺得呢?

#動物實驗 #王維基

人類本來就是自私的!但你看他如此驕傲地宣稱自己:「已進行38次實驗,將動物的肢體或頭部與身體分離。」不論他內心是出於純商業利益還是「人類福址」,我可以很大膽的說:這是人類最徹底自私的行徑,亦是最無恥最醜惡的!我忍不住想來做一次潑婦:我很想做...
31/03/2026

人類本來就是自私的!但你看他如此驕傲地宣稱自己:「已進行38次實驗,將動物的肢體或頭部與身體分離。」
不論他內心是出於純商業利益還是「人類福址」,我可以很大膽的說:這是人類最徹底自私的行徑,亦是最無恥最醜惡的!
我忍不住想來做一次潑婦:我很想做一個實驗,把王先生的頭和身體分開!

王維基旗下、網購平台HKTVmall母企香港科技探索(01137)公布2025年全年業績,除了交出電商成績表,更投下一枚震撼市場的科技核彈。管理層在業績報告中披露,集團所研發生命科學項目,當中涉及維持

https://www.facebook.com/share/p/18xXbqFESC/政府不嚴厲執法打擊捕獸器,就等於一個可以隨便買槍胡亂使用槍械的社會。結果是,動物被濫捕濫殺的日子沒完沒了。
25/03/2026

https://www.facebook.com/share/p/18xXbqFESC/
政府不嚴厲執法打擊捕獸器,就等於一個可以隨便買槍胡亂使用槍械的社會。結果是,動物被濫捕濫殺的日子沒完沒了。

被捕獸器所傷的社區貓貓「初六」經診斷後最終需要截肢,這個結果實在令人心痛。原本一隻健康、自在生活的社區貓,竟然在熟悉的生活環境中遭遇如此不測,這樣的結果,真的合理嗎?

在香港,常見的捕獸器主要有三種:金屬套索捕獸器、齒夾式捕獸器,以及捕獸籠。當中,前兩者透過收緊或夾鉗的方式捕捉動物,對動物造成的傷害尤為嚴重。

試想像,動物誤踏捕獸器後,瞬間承受的驚恐與心理創傷已難以療治;為了逃生,只能拼命掙扎,甚至咬斷自己的手腳。可惜捕獸器的設計正正是「愈掙扎、愈收緊」,動物在過程中要承受極大的痛苦。即使僥倖逃脫,傷口亦往往未能得到妥善處理,最終因感染、失血或劇痛而死亡,活生生受苦至死。

這樣的局面,真的是大眾希望看見的嗎?

縱使香港現時已有法例打擊非法使用捕獸器,但阻嚇力顯然不足,仍然有人設置器具作驅趕、傷害,甚至捕獵動物作「野味食用」。再加上香港郊外範圍廣闊,條例未能清楚覆蓋合法與非法設置的地域,不但對動物構成威脅,亦對市民及寵物帶來實質風險。過往便曾發生市民誤觸陷阱,導致手指被炸斷,留下永久創傷的個案。

事實上,全球已有超過一百個國家禁止使用捕獸索,包括丹麥及匈牙利等;英國亦設有清晰的捕獸器使用指引,並規定必須有人作二十四小時監督,以避免動物承受長時間傷害;而澳洲更進一步限制捕獸器的物料,只容許使用橡膠或特定鋼材製成的捕獸夾,以減輕對動物造成的痛楚。

當世界各地正不斷提升動物福利標準,香港又何時才能汲取經驗,重新審視捕獸器對動物及人類所帶來的威脅?我們是否可以避免繼續使用殘忍的方法捕捉動物,或至少檢討並提高現行法例的刑罰與涵蓋範圍,為動物生命提供更全面的保障?

#捕獸器 #初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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