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08/2026
📣非自願離職後曾短暫工作,預售屋還能申請【轉讓】嗎?
答案:不一定會因此失去申請資格! 🙋
依規定,購買預售屋後如果發生「 #非自願離職」,符合下列條件,可向地方政府申請預售屋買賣契約讓與或轉售:
🔹 非自願離職發生在簽約繳款後
🔹 簽約前已受僱原雇主達1年以上
🔹 非自願離職後逾6個月以上迄未就業
💡 那失業期間有短暫工作、甚至有勞保紀錄呢?
依內政部最新函示:
👉 非自願離職後曾「短暫兼職」
👉 即使有「勞保投保紀錄」
👉 如果每月實際工作收入「低於每月最低工資」
考量短暫兼職收入尚難改善因非自願離職所造成的收入中斷及購屋變故,仍可能符合申請預售屋契約讓與或轉售的規定。
⚠️ 有短暫兼職 ≠ 一定不能申請!
提醒大家,預售屋原則上仍不得任意換約轉售,符合特殊情形者,應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向預售屋所在地的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提出申請,經審查核准後才能辦理。
📌 每件案件情形不同,實際資格仍以主管機關個案審查結果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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