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7/2026
今天是本屆花蓮縣議會第22次臨時會的程序會,我在會中要求觀光處余明勳處長就已完成 #公共自行車 標案、確定由Moovo得標之 #花蓮縣公共自行車政策 進行報告。
1. #自治條例:在上個會期我就說過,臺北、新北、桃園、臺南、高雄、屏東與臺中都已針對共享運具(或公共自行車)制定自治條例,不是單純以契約與業者合作。自治條例的內容包括業者與使用者應盡的義務與罰則、站點設置和調整的依循、相關責任的歸屬等。台東在建置Youbike後發現一些問題,也已經在討論自治條例的設置了,花蓮有許多前車之鑑,更不用多走冤枉路。
2. #執行細節:規劃站點的標準是什麼?站點位置有哪些?有保險嗎?有優惠嗎?一個站點應該有多少輛車?多久檢討一次站點位置?有哪些電子支付方式可以使用?這些執行細節,我都希望可以在正式建置之前討論好,避免出問題後調整更麻煩。
👉外縣市曾發生多起「站點設置位置偏向重要地方人士,而非設置在合理位置」的問題,因此設置自治條例、以客觀標準設置站點是非常重要的。
3. #使用便利性:我整理了附圖表格,可以看得出來Moovo系統很大的特色是沒有實體樁位,高度仰賴手機使用、且要下載app,好處是減低建置成本、比較不會有無樁可停的問題。但若需手機才能用車,對長輩來說就比較不友善,門檻高了一階。
而且花蓮的公共自行車主要使用者包括遊客,而全台公共自行車90%以上都是Youbike,遊客來到花蓮騎車若必須特地下載app、綁定支付方式、適應不同的介面,又是一個使用門檻。
我認為,觀光處必須認真謹慎處理這個問題。
4. 優勢:Moovo當然有他的優勢存在,包括完整的電動輔助系統,在騎乘上應該是會比較省力。而使用電子圍籬的方式,比較沒有還車時無樁可停的問題,也不會有O BIKE亂停亂丟的問題。
以上是我對花蓮公共自行車建置的想法,歡迎大家一起討論,更歡迎實際使用過Moovo的朋友來分享使用心得!
#花蓮要順 #期待花蓮的公共自行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