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07/2026
「文旦柚115年4月上旬豪雨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宣導
一、 依據:
(一) 苗栗縣政府115年7月27日府農農字第1150162642號函轉農業部115年7月23日農糧字第1151016297A號函辦理。
(二) 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第六條。
二、項目及額度:
文旦柚 (果樹四):每公頃9萬5,000元。
三、受理時間:
即日起至115年8月6日(不含假日)上班時間;倘於受理期間內因天然災害發生停止上班時,受理期間按停止上班日數順延。
四、應備文件:
(一)身分證、農會存摺、印章。
(二)三個月內之第一類土地登記謄本及地籍圖謄本(請逕向苗栗地政申請,非土地所有權人檢附土地租約書)。
(三)得檢附災損照片2張(所拍攝照片應含損害程度之遠拍及近拍照各1張,並可識別拍攝日期、田區座落位置等資訊)
(四)本所認有必要時,得指定申請人檢附其他文件。
五、損失率:
損害率應達種植總面積20%以上;未達20%者不予救助。
六、申請面積:每筆土地申請面積應達0.01公頃以上。
*請檢具上列應備文件洽本所觀光暨農業課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