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10/2026
👨👩👧 夫妻離婚後常有扶養子女之爭議,倘雙方均列報扶養同一子女之免稅額時,依下列順序認定由誰列報該子女免稅額:
一、依雙方協議。
二、依監護(權)登記。
三、依同居天數。
四、依實際扶養事實核實認定。
📌「實際扶養事實」係參考下列情節綜合認定:
一、負責日常生活起居飲食、衛生之照顧及人身安全保護。
二、負責管理或陪同完成國民義務教育及其他才藝學習,並支付相關教育學費。
三、實際支付大部分扶養費用。
四、取得被扶養成年子女所出具課稅年度受扶養證明。
五、其他扶養事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