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8/2026
【台灣就業通,少年工作敢會通?】
政府公共就業平台上的職缺,是否經過適齡與安全把關?本會今(10)日與台灣勞工陣線、台灣職業安全健康連線舉行記者會,公布「台灣就業通」青少年打工專區職缺調查結果。
記者會一開始,青少年代表以「魚塭」象徵求職環境,透過行動劇呈現經濟困頓的青年因資訊不透明、缺乏風險辨識工具及求助管道,被迫接受不適合甚至暗藏風險的工作,呼籲政府強化職缺審查。
台少盟秘書長張祐嘉表示,本次分析專區內369筆公開職缺,其中63筆可能涉及未成年人危險或有害工作,占17.1%;另有16筆高度疑似涉及相關風險,占4.3%。合計79筆、占21.4%,相當於每5筆就有約1筆需要進一步檢視。
張祐嘉強調,這79筆並非「違法職缺名單」,而是依公開文字初步篩選出的風險訊號,實際工作時間、設備、作業方式及現場環境,仍須主管機關查核。
台少盟理事長王世欽指出,青少年初入職場,通常缺乏辨識勞動條件與風險的經驗;家長也可能因職缺刊登於政府平台而提高信賴。青少年專區不應只是一般職缺的集合,更不能只因標示「工讀生」便直接納入。政府應以兒少權益、數位友善及勞動安全為核心,建立實質篩選機制。
台灣勞工陣線教育推廣部主任馬明毅表示,台灣就業通應比商業人力銀行負起更嚴謹的把關責任。然而,專區內仍出現要求年資、證照,甚至屬於中高齡方案的職缺,顯示分流失靈。政府不應只提供職缺,而應依求職者身分與需求適性媒合,建立「安心、安全、安穩」的求職防線。
台灣職業安全健康連線執行長黃怡翎指出,依勞動部2025年資料換算,15至19歲就業人口每千人約有10.20件職災傷病給付,約為全體就業人口每千人4.29件的2.4倍,顯示青少年職災風險明顯較高。
她也發現,專區部分職災保障資訊尚未完整反映2022年《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施行後的制度,可能使青少年誤解保險資格及申請方式。另有電訪、百貨銷售、游泳池救生及倉儲等職缺標示適用《勞動基準法》第84條之1,但該規定僅適用於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定的特定工作者,勞雇約定也須書面訂立並報地方主管機關核備,不能由雇主任意勾選。
政大法律系副教授林佳和表示,青少年需要比成年人更完整、嚴格的保護,尤其面對夜間、輪班、危險及高壓工作。然而,我國青少年勞動保護制度至今仍零碎且缺乏系統,台灣就業通職缺把關不足,正凸顯整體制度的缺漏。
民團共同提出三項改革訴求:
一、建立職缺上架前審查制度,針對夜間輪班、搬運、高處、高溫、機械操作、配送、保全、照護等危險或有害工作,訂定篩選及複核程序。
二、建立適齡分流制度,依年齡、在學情形、可工作時段、經驗及法定限制,提供真正合適的職缺。
三、清楚標示資格條件與職安風險,依現行法規更新職災保障、申訴及求助資訊,區分職災保險給付與雇主補償責任,並以青少年容易理解的語言呈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