銓敘部

銓敘部 銓敘部官方粉絲團提供公務人員任用、考績、俸級、陞遷、請假、保險和退撫,以及公務員服務法規範等第一手的銓敘業務資訊消息,也可以和大家分享、討論各種銓敘問題。歡迎關注追蹤哦!!

📣📣📣 支領公教人員保險(以下簡稱公保)年金者看過來!您領的公保年金調高了嗎?🔔考試院與行政院於今(115)年5月21日會同公告105年度、106年度、107年度及111年度,這4個年度退休請領公保年金者,所領年金給付金額,自今年6月1日起...
27/05/2026

📣📣📣 支領公教人員保險(以下簡稱公保)年金者看過來!您領的公保年金調高了嗎?

🔔考試院與行政院於今(115)年5月21日會同公告105年度、106年度、107年度及111年度,這4個年度退休請領公保年金者,所領年金給付金額,自今年6月1日起,按照消費者物價指數(CPI)累計成長率調高囉!

⭐⭐⭐依照公教人員保險法(以下簡稱公保法)規定,當CPI累計成長率達±5%時,於考量國家經濟環境、政府財政與公教人員保險準備金財務盈虧等法定因子後,由考試院會同行政院另定年金給付金額調整比率。依照二院最新公告的調整方案,今年有誰可以調高公保年金給付?調整比率多少?如何計算?哪些給付適用?大家快來看下去~~

🔔誰可以調高公保年金?調整多少?
✔今年可以調高公保年金(含基本年金及超額年金)者,共有105年度、106年度、107年度及111年度4個年度開始支領年金者可以適用;其他年度請領者,因為CPI累計成長率還沒有達到5%,所以,這次沒有適用。
✔調整比率直接照CPI累計成長率調整6.46%。

🔔調整金額如何計算?
✍調整後年金給付金額=原年金給付金額+原年金給付金額×調整比率。
✍例如111年度的公保年金請領者,每月原領新臺幣(以下同)18,000元,其中基本年金為10,384元,私立學校與政府機關的超額年金各為3,808元,其年金給付在今年6月1日會調高1,319元,調整情形計算如下:
1.基本年金:10,384×6.46%=671元,調整後基本年金為11,055元。
2.超額年金:3,808×6.46%=246元,調整後私立學校與政府機關的超額年金各為4,054元。
3.公保養老年金給付共增加671+246+246=1,163元,共計可領18,000+1,163=19,163元。

🔔哪些給付可以調整?
✔公保養老年金(含展期)及遺屬年金(含依公保法第28條規定自符合起支年齡日起發給的遺屬年金)。
❌一次養老或死亡給付,不是本次調整的項目哦!

💖💖💖小編溫馨提示:
👉配合考試院、行政院會同核定的公告,銓敘部已經以今年5月27日部退一字第1155963579號函,請承保機關臺灣銀行公教保險部(以下簡稱公保部)將後續年金給付調整的實務執行事項,書面函知相關要保機關和超額年金發給機關(構)學校配合辦理,以利如期發放哦!
👉本次調整的是公保年金,是屬於保險給付,與依退休法制領的月退休金沒有關係哦!

🔔想知道更多資訊嗎?點擊下方公保部網站公保服務項下的CPI年金調整專區連結,或致電公保部(連絡電話:02-27013411)瞭解~
https://reurl.cc/qkx5Lg

#公教人員保險年金給付金額調整
#公教人員保險法第31條
#銓敘部

115.5.22🔍支給代理加給的眉角4:職務代理人加班該怎麼計入工作日呢?    還記得小編之前為大家講解過代理的「連續10個工作日」計算方法吧👉 https://ppt.cc/fbqjUx,現在,應大家的敲碗,小編要進一步說明職務代理人加...
22/05/2026

115.5.22
🔍支給代理加給的眉角4:職務代理人加班該怎麼計入工作日呢?

還記得小編之前為大家講解過代理的「連續10個工作日」計算方法吧👉 https://ppt.cc/fbqjUx,現在,應大家的敲碗,小編要進一步說明職務代理人加班該怎麼計入工作日囉!
首先,依公務人員加給給與辦法第12條第4項規定,代理人必須是因為執行被代理人職務上的業務而加班,才可以併計工作日喔!
在上述前提下,依銓敘部函釋:
✅例假日加班時數達4 小時,得計算為0.5 個工作日。
✅上班日代理人請假且加班,當日出勤總時數合計達4小時,得併計為0.5 個工作日;合計達8 小時以上,得併計為1 個工作日。
✅不同上班日之加班時數,不得相互併計或合併其他上班日之上班時數計算工作日。
為了讓大家更為理解,小編用實際案例為大家圖解說明~~

參考資料:
公務人員加給給與辦法第12條 https://ppt.cc/f40Eyx
銓敘部107年10月24日部銓二字第10746582591號函 https://ppt.cc/fH3x6x
銓敘部108年4月23日部銓二字第10847421611號函 https://ppt.cc/fJYu7x
#加給 #公務人員加給給與辦法 #職務代理

公務人員考績小常識-考績法新法修正篇Part1115.5.8公務人員考績小常識-考績法新法修正篇Part1【考績制度新報📢|公務人員考績法修正另予考績有關規定&「累計」任職計算方式大公開!】公務人員們請注意!114年11月19日修正公布的《...
08/05/2026

公務人員考績小常識-考績法新法修正篇Part1
115.5.8公務人員考績小常識-考績法新法修正篇Part1
【考績制度新報📢|公務人員考績法修正另予考績有關規定&「累計」任職計算方式大公開!】
公務人員們請注意!114年11月19日修正公布的《公務人員考績法》,另予考績的任職要件已從「連續」改為「累計」任職達6個月囉!究竟6個月要怎麼算?這邊一次幫你劃重點!
📌修正後的現行規定:
🆕《公務人員考績法》第3條:
另予考績係指各官等人員,於同一考績年度內,任職不滿1年,而累計任職已達6個月者辦理之考績。
🆕《公務人員考績法施行細則》第2條:
考績年度內任職期間之計算,另予考績年資未滿1個月之畸零日數得合併計算,並以30日折算1個月,不足30日之畸零日數,以1個月計。
📌核心原則:先計整月,再併畸零日
依新修正的考績法施行細則,累計任職期間的計算步驟為:
1️、計算完整月數:先計算在考績年度內「完整任職」的月份,即每月1日至當月末日。
2️、合併畸零日數:將所有未滿1個月的「畸零日數」全部加總。
3️、折算月份:
*每30日折算為1個月。
*剩餘不足30日的畸零日數,一律以1個月計!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案例說明:以A君為例
A君從115年2月3日起侍親留職停薪,於同年7月1日回職復薪後,復於同年8月30日起第1次育嬰留職停薪,於同年10月1日回職復薪後,再於同年12月1日起第2次育嬰留職停薪至12月31日。
• 完整任職月份:1月、7月、10月、11月(共計4個月)。
• 畸零日數計算:
2月任職2日(2月1日、2日)+8月任職29日(8月1日至29日)=31日。
• 折算結果:
31日=30日(折算1個月)+剩餘1日(以1個月計)=2個月。
• 總計:4個月+2個月=6個月!
✅A君累計任職達6個月,應辦理另予考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小提醒
這次修法讓考績年資計算更具彈性,不再因為考績年資中斷而影響辦理另予考績的權益。如果您或同事115年有留職停薪的情形,記得要依照新規定計算喔!

📣📣📣5月報稅季節來囉,你報稅了嗎?公(政)務人員去(114)年繳付退撫基(儲)金或離職儲金費用,可以免納入去年薪資課稅,還有退休(職)人員退休(職)金怎麼報稅,快來看看哦!!🔔依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7條、政務人員退職撫卹條例第5條規定...
01/05/2026

📣📣📣5月報稅季節來囉,你報稅了嗎?
公(政)務人員去(114)年繳付退撫基(儲)金或離職儲金費用,可以免納入去年薪資課稅,還有退休(職)人員退休(職)金怎麼報稅,快來看看哦!!
🔔依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7條、政務人員退職撫卹條例第5條規定,公(政)務人員在職繳付退撫基金或離職儲金,從110年1月1日起,都不用再計入繳付年度薪資收入課稅。(相關條文:https://reurl.cc/lv6Vbjhttps://reurl.cc/KMgknj)
🔔初任公務人員適用個人專戶制者,依公務人員個人專戶制退休資遣撫卹法第9條規定,提繳之退撫儲金費用,也都不用計入提繳年度薪資收入課稅。(相關條文:https://reurl.cc/dnGj96)。
所以,適用個人專戶制的初任公務人員們,可以好好把握這項賦稅優惠,多多提高自願提繳金額,除了可以增加退休金累積外,還可以用來節稅,一舉二得吔!!
🔔現職人員和已退休(職)人員,在職繳付退撫基(儲)金或離職儲金費用或退休(職)金如何適用課稅規定,請看圖1
🔔114年度退休(職)金計入所得稅的免稅額度,請看圖2
💖💖💖小編溫馨提示:
114年度綜合所得稅及計算退職所得定額免稅的金額在這裡(財政部賦稅署新聞稿→https://reurl.cc/M23an4 、 附表→https://reurl.cc/yORpx2)
#公(政)務人員繳付退撫基(儲)金免課稅
#公(政)務人員退休金課稅
#銓敘部

115.4.24在公務體系默默耕耘、熱血服務的夥伴們,看過來!一年一度的「模範公務人員選拔」又開跑啦!這不只是一份榮譽,更是對你專業與奉獻的大力肯定。那麼,想解鎖這項MVP需要具備哪些條件呢🤩小編依據公務人員激勵辦法相關規定,幫大家整理了《...
24/04/2026

115.4.24
在公務體系默默耕耘、熱血服務的夥伴們,看過來!

一年一度的「模範公務人員選拔」又開跑啦!這不只是一份榮譽,更是對你專業與奉獻的大力肯定。

那麼,想解鎖這項MVP需要具備哪些條件呢🤩

小編依據公務人員激勵辦法相關規定,幫大家整理了《模範公務人員資格全攻略》,快來對號入座吧!👇

🌟第一關|確認參賽身分
✔︎各機關依公務人員任用法律任用、派用之有給專任人員
✔︎行政法人繼續依公務人員任用法律任用、派用之人員
✔︎公營事業機構非依公務人員任用法律任用、派用之具公務員身分人員
✔︎聘任、聘用、僱用及約僱人員
✔︎未納入銓敘之公立學校職員及私立學校改制為公立學校未具任用資格之留用職員
📌以上不含公立學校校長及教師喔!

🌟第二關|品行、服務成績基本分
✔︎品行優良且最近3年考績(成)、成績考核均為(相當)甲等或職務評定良好
📌例外規定:若因下列事由致未辦理考評,不受限制喔!
1️⃣留職(資)停薪:育嬰、選送進修期滿經奉准延長、因公傷病公假期滿仍不能銷假
2️⃣因公傷病請公假
3️⃣因安胎請延長病假

🌟第三關|上年度具備優良表現之一
✔︎清廉守衛:廉潔自持,不受利誘
✔︎急難救星:熱心公益,主動察覺民眾急難並適時協助
✔︎形象大使:持續參與社會服務獲肯定,提升公務人員形象
✔︎工作戰神:主動積極,戮力從公,表現特優、態度優良
✔︎改革先鋒:針對業務時弊提出重大革新措施,經採行確具成效
✔︎使命必達:克服困難,圓滿達成上級交付任務
✔︎服務達人:為民服務績優,且態度良好
✔︎其他特殊優良事蹟,足為表率

🛑第四關|3年內無雷紀錄
❌曾受刑事有罪判決、懲戒處分、彈劾、糾舉,或平時考核申誡以上處分(含法官法促其注意或警告)
❌對他人為性侵害或違反性別平等工作法等相關法規,經查證屬實或調查中
❌有酒駕、毒駕或不能安全駕駛而拒絕接受檢測等違規受罰情形
❌對他人為職場霸凌致身心危害,經查證屬實或調查中
❌其他違法或不當行為,致損害政府或公務人員聲譽且情節重大

🏆通過重重關卡,最終脫穎而出的你,不僅能感受由主管機關公開表揚的榮耀,更能獲得獎狀一幀、最高5萬元獎金及5天公假呦!

你每天的努力,也許很日常,但那些維持制度運作、守護民眾權益的瞬間,其實都很不簡單✨

如果符合條件,別低估自己,你可能就是下一位模範公務人員喔!🙌

◎相關法規請參考:
適用及準用對象:公務人員激勵辦法第4條、第20條
https://reurl.cc/X2VA7e
選拔條件:公務人員激勵辦法第8條、第13條第1項
https://reurl.cc/R2Xk19
主管機關及選拔名額:公務人員激勵辦法第3條、第9條
https://reurl.cc/lpeY5E
辦理程序:公務人員激勵辦法第10條
https://reurl.cc/zQN5Ze
獎勵:公務人員激勵辦法第11條
https://reurl.cc/O64mA9

#銓敘部 #公務人員激勵辦法
#模範公務人員

115.4.10先前小編和大家介紹過什麼是ETF(https://reurl.cc/np0oxe)及其性質與風險(https://reurl.cc/Rq4mdg),今天要帶大家了解最新由主管機關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在2024年底修正相關法規開...
10/04/2026

115.4.10

先前小編和大家介紹過什麼是ETF(https://reurl.cc/np0oxe)及其性質與風險(https://reurl.cc/Rq4mdg),今天要帶大家了解最新由主管機關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在2024年底修正相關法規開放交易的投資工具—主動式ETF(全名為主動式交易所交易基金)!

主動式ETF,是一種基金經理人基於特定投資目標與策略,主動建構投資組合進行操作,並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開放式基金,成分證券包含國內外股票或債券,辨識方式可看證券代號第六碼,若為A代表股票ETF,若為D代表債券ETF。除了與現行被動式ETF複製追蹤指數績效的方式截然不同外,也比傳統共同基金多了以下優勢:
一、交易便利性高:主動式ETF在證券交易所掛牌,投資人可以在市場開放時間內透過證券帳戶即時買賣,不僅節省交易時間,也提高資金的流動性與使用彈性。
二、資訊透明度高:由於主動式ETF採用每日持股揭露機制,因此,投信公司會在每個營業日完成淨值結算後揭露基金當日實際投資組合,使投資人可以即時掌握投資組合的變化。

小編溫馨提醒:主動式ETF多以「追求超越大盤」為投資目標,但任何投資都有風險,選擇前記得評估自身風險承受度,並做好分散配置,才能讓理財之路走得更安心、更長遠喔!

(參考資料來源:臺灣證券交易所)
#指數股票型基金 #風險

🔔🔔前陣子接手家中店面而離職的阿徹,以及轉換跑道到民間企業工作的小琪,在經歷轉職的過渡期後,逐漸適應了新的生活。🌱阿徹篇:42歲,公務年資20年,不符退休條件離職,保留年資,年滿65歲請領退休金(退撫法第85條)👉https://reurl...
27/03/2026

🔔🔔前陣子接手家中店面而離職的阿徹,以及轉換跑道到民間企業工作的小琪,在經歷轉職的過渡期後,逐漸適應了新的生活。
🌱阿徹篇:42歲,公務年資20年,不符退休條件離職,保留年資,年滿65歲請領退休金(退撫法第85條)
👉https://reurl.cc/26VpXO
🌱小琪篇:40歲,公務年資未滿15年,離職後轉任其他職域並辦理退休,併計其他職域年資滿15年,年滿65歲請領月退休金(退撫法第86條第2項)
👉https://reurl.cc/MzZrpn

了解離職人員保留公務年資的條件後,那麼離職公務人員的退休金如何計算呢?小編就以阿徹與小琪為例來說明吧👇

📣📣退休金計算方式
🔔退休金計算基準:以平均俸(薪)額為計算基準,離職人員的平均俸(薪)額是依照離職時的待遇標準及請領時適用的規定計算。
👉阿徹與小琪都是在114年離職,自118年以後適用15年均俸,所以等到阿徹與小琪要申請離職人員退休金時,退休金計算基準是以最後在職的114年往前計算15年均俸;但小琪的任職年資未滿15年,則以實際任職年資計算均俸。

🔔退休金基數內涵:指退休金每個基數的計算標準,按84年7月1日退撫新制實施以前年資及退撫新制實施以後年資,適用不同標準:
1️⃣退撫新制實施以前年資,一次退休金是以「平均俸(薪)額+930元」為每1個基數的計算標準;月退休金是以「平均俸(薪)額」為每1個基數的計算標準,另外發給930元。
2️⃣退撫新制實施以後年資,是以「平均俸(薪)額2倍」為每1個基數的計算標準。
👉阿徹與小琪的年資都是84年7月1日以後的退撫新制實施以後年資,所以會以「平均俸(薪)額2倍」為每1個基數的計算標準。

有沒有覺得計算方式很熟悉呢?
沒錯!離職公務人員退休金的計算標準與一般公務人員退休金相同,所以月退休金也適用退撫法第38、39條的所得上限規定,也會依照退撫法第67條隨CPI調整機制調整金額。
📣📣此外,離職公務人員支領退休金,必須遵守與一般退休公務人員相同的規範,例如:
🔔如果有退撫法第75條喪失申請退撫給與權利的情形,不能申請離職人員退休金。
🔔離職人員也適用退撫法第79、80條有關剝奪、減少退休金及降級、減俸的相關規定。
🔔支領月退休金的離職人員,也適用發放、暫停、停止、喪失領受月退休金的相關規定。
以上可以在本部官網的退休小常識專欄裡找到相關複習貼文喔
💖💖💖https://reurl.cc/1kyg1p

❗但要注意❗
🔔必須在年滿65歲之日起6個月內,以書面向原服務機關提出申請送審定機關辦理!

🔔離職人員支領月退休金期間亡故,其遺族不適用遺屬年金或遺屬一次金的規定喔!

📣📣月退休金領受起始日
🔔核定後自65歲之日起開始支領!

⭐️⭐️⭐️相關法令:
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85條第2項、第86條第3、6項、第87條
https://reurl.cc/dq6Ve2
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施行細則第125、127條
https://reurl.cc/EbE2XA
#年資制度轉銜
#年資併計、年金分立
#退休金
#銓敘部

115.3.13✨醫事人員小知識最近接到網友小芯的來電☎️詢問:「剛考進公立醫院當師(三)級醫師👩‍⚕️,看到📖法規上說升級別要看學歷、經歷,以及專業訓練,但『經歷』定義好複雜,到底怎麼算才符合資格❓」別擔心!這應該是很多在公立醫療機構服務...
13/03/2026

115.3.13
✨醫事人員小知識
最近接到網友小芯的來電☎️詢問:「剛考進公立醫院當師(三)級醫師👩‍⚕️,看到📖法規上說升級別要看學歷、經歷,以及專業訓練,但『經歷』定義好複雜,到底怎麼算才符合資格❓」
別擔心!這應該是很多在公立醫療機構服務的醫事人員共同的疑問 🤔。小編今天就來當大家的「法規翻譯官」,一次幫你整理好!
其實,想拿到升級別門票,經歷是以實際從事相關專業工作年資認定,而專業工作年資主要看這三大類: 🏥 臨床工作、👨‍🏫 教學工作及🔬 研究工作。
覺得法規文字太硬嗎❓小編幫大家畫好簡單圖示了,讓大家可以看圖秒懂👇

📚相關法規請參考:
醫事人員人事條例第7條。
https://reurl.cc/5b0Az6
醫事人員人事條例施行細則第3條至第5條
https://reurl.cc/6bA6R5

#醫事人員升級看過來
#專業工作年資
#衛生福利部

人事人員小教室-現行人事人員試用成績核定程序115.3.2🙋‍♀️曉華最近要辦理新進人事人員試用期滿案,因曾於111年辦過相關案子,於是循例引用銓敘部97年9月17日部管一字第0972949825號函規定,但發現該函釋已停止適用,爰經電洽銓...
02/03/2026

人事人員小教室-現行人事人員試用成績核定程序
115.3.2
🙋‍♀️曉華最近要辦理新進人事人員試用期滿案,因曾於111年辦過相關案子,於是循例引用銓敘部97年9月17日部管一字第0972949825號函規定,但發現該函釋已停止適用,爰經電洽銓敘部後得知……

☎ 人事人員試用成績核定程序修正囉!
💡先來複習一下~
♦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0條第4項規定,試用人員於試用期滿時,由主管人員考核其成績,經機關首長核定後,依送審程序,送銓敘部銓敘審定;其試用成績不及格者,於機關首長核定前,應先送考績委員會審查。
♦上面規定中所提「機關首長核定」部分,若是人事人員試用成績之核定權責,應循人事系統辦理喔~
🆕最新相關函釋~~~
♦依銓敘部112年11月22日部管一字第1125640972號函規定,試用期滿成績及格與試用成績不及格者,均由主管機關人事機構人事主管核定,其中,試用成績不及格者,依其係行政院所屬或行政院以外人事人員,分別副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或銓敘部。
♦因112年11月22日函釋已有新規定,爰前開97年9月17日函釋停止適用。
♦小編提供圖表👇方便大家理解,詳細內容請參閱函釋(傳送門 →https://reurl.cc/Yk2V7n)~

💡小提醒:占人事機構編制內職缺的人事人員才適用上面的函釋;如果是「占機關缺」派人事室服務的人員,試用成績仍是由機關首長核定喔!

#銓敘部 #人事人員 #試用成績核定程序

公務人員任用小常識-機關收到他機關的商調函時,最晚何時要回復,以及同意擬調人員的過調日期最晚為多久呢?115.2.13💡公務人員任用法小常識來囉💡🎯公務人員任用小常識-機關收到他機關的商調函時,最晚何時要回復,以及同意擬調人員的過調日期最晚...
13/02/2026

公務人員任用小常識-機關收到他機關的商調函時,最晚何時要回復,以及同意擬調人員的過調日期最晚為多久呢?
115.2.13
💡公務人員任用法小常識來囉💡
🎯公務人員任用小常識-機關收到他機關的商調函時,最晚何時要回復,以及同意擬調人員的過調日期最晚為多久呢❓🤔🤔

🚀公務人員過去想換新機關,最怕原機關不放人,114年9月25日修正發布《公務人員任用法施行細則》第21條規定後,公務人員經其他機關指名商調時,原機關必須在1個月內回復過調日期,而且除非擬調人員在原機關任職未滿6個月,原機關才具有商調准駁權以外,原則上原機關都「只能決定過調日期」,不能再單方面拒絕商調,使人才流動機制及職涯選擇變得更友善!🧐

如果擬調人員任職未滿6個月,🌟但有下列3種特殊事由🌟,原機關仍然不能拒絕商調,且不能延長過調日期:
1️⃣為養育3足歲以下子女而調至該子女實際居住地之其他機關
2️⃣在原機關曾受性騷擾、職場霸凌經認定成立
3️⃣依其他法律規定不得拒絕其商調

🚀原機關回復的過調日期最晚為多久呢?
原機關回復的過調日期原則上最晚不得超過收到商調函的次日起3個月,除非有經過三方協商同意、擬調人員支領地域加給或刻正辦理重大災害搶救工作等情形之一,才能延長過調日期,而且最多僅能延長3個月。

📢這條規定有點複雜?別怕,讓小編用實際案例告訴大家👇
🙋‍♂️🙋‍♂️B機關因為業務需要任用小明,在115年2月13日發商調函給小明的服務機關A機關,A機關在同日收到商調函,接下來該怎麼做呢?

👉A機關在哪天前要回復呢❓🤔
A機關在收受商調函(115年2月13日)的次日起1個月內,也就是「115年3月13日(含)」以前要回復商調函(不扣除例假日),不能已讀不回喔‼️

👉A機關要怎麼回復呢❓🤔
1️⃣小明如果任職未滿6個月👉回復不同意,或同意過調並回復過調日期
2️⃣小明如果任職未滿6個月但有特殊事由👉回復過調日期
3️⃣小明如果任職滿6個月👉回復過調日期
📝回復的過調日期,原則上最晚不能超過收受商調函(115年2月13日)的次日起3個月,也就是最晚是「115年5月13日」。如果有經三方協商同意、支領地域加給或刻正辦理重大災害搶救工作等情形之一,過調日期最多得延長3個月,也就是最晚是「115年8月13日」⏰

💡要注意💡
如果B機關已向A機關確認其收受商調函的日期是115年2月13日,而A機關沒有在115年3月13日(含)以前回復過調日期,B機關可直接以A機關收受商調函的次日起2個月的期滿日(即「115年4月13日」)為小明的過調日期喔‼️

💡小提醒💡
我們上面所提的過調日期是「最晚」過調日期,並不代表機關只能回復這個最晚的過調日期。也就是說,A機關可以審視本身業務與人力交接狀況,訂定早於115年5月13日的過調日期(如115年4月15日)並回復B機關唷📣

🧨農曆春節快到了!
小編在這邊預祝大家㊗️
新的一年「馬」力全開、公務生涯「馬」到成功!🐴 🦄
闔家平安,新年快樂!🧧✨

👉相關法規請參考→
公務人員任用法§22Ⅰ https://reurl.cc/eVZa07
公務人員任用法施行細則§21 https://reurl.cc/KOvvKe
#公務人員任用法施行細則  #任用法  #商調 #商調放寬

Address

文山區試院路1-2號
Taipei
116

Opening Hours

Monday 09:00 - 18:00
Tuesday 09:00 - 18:00
Wednesday 09:00 - 18:00
Thursday 09:00 - 18:00
Friday 09:00 - 18:00

Telephone

02-82366666

Alerts

Be the first to know and let us send you an email when 銓敘部 posts news and promotions. Your email address will not be used for any other purpose, and you can unsubscribe at any time.

Sha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