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 獨 會 社 Association for the Sovereignty of Indigenous N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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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7/2023

#讀者投書【「原住民族本不該被看待是弱勢團體」── 從校園歧視言論事件展開思辨,台灣主流社會對原住民保障的誤解從何來?如何解?】https://bit.ly/3XQ9L6A

還記得今年4月的台中一中「烯環鈉事件」、5月台灣大學的「火冒4.05丈事件」嗎?高等教育學子歧視原住民族言論,引發社會譁然與討論。而細看各種意見發現,不管是認為只是開玩笑無傷大雅、原住民應該很幽默,或覺得學生言行偏差、不該歧視「弱勢」,其實都在在顯示台灣主流社會、非原族群對於原住民族的各種誤解偏見。

「弱勢」誤解從何而來?「調侃原住民族」為何是撕裂社會?在蔡英文總統發表政府向原住民族道歉的演說7年後,為何轉型正義意涵未能向下傳達並落實於全民民族教育?

作為原住民與媒體工作者,Ke’lun Katadrepan 閣 潤 K.K. 投書指出,原住民族並非理所當然是一種弱勢團體類別,多項史料已證明,當代弱勢處境是17世紀以來被侵略殖民等歷史不正義剝削的結果,也才會有國家給予生活津貼、減免、加分等形式上的補償,但這不該淪為恩給式的施捨,應透過「民族教育」讓修復式正義真正落實於社會──以紐西蘭為例,白人族群孩子把「參與原住民的本土文化活動」,諸如跳毛利人的Haka戰舞等,視作身為一個「紐西蘭人」的榮幸跟責任。

如果官員們真的認為「原住民是台灣原本的主人」,就不該讓「原住民只是我國其中一種弱勢團體」的錯誤觀念繼續被擴散,唯有正視「社會教育」的缺失,才有可能消弭「無知卻有傷害性的歧視言論事件」再度上演……

蔡英文可以做的不應該只有特赦這種特權處理未來還會有很多原住民被抓畢竟不可能每次都在檯面上翻出特赦魔法卡來結束這回合⋯蔡英文這麼聰明,應該要用力支持立法院修憲把原住民族主權的地位寫入憲法,提升位階要不然就是支持原住民族立自己的憲法吧
20/05/2021

蔡英文可以做的不應該只有特赦這種特權處理
未來還會有很多原住民被抓
畢竟不可能每次都在檯面上翻出特赦魔法卡
來結束這回合⋯
蔡英文這麼聰明,應該要用力支持立法院修憲
把原住民族主權的地位寫入憲法,提升位階
要不然就是支持原住民族立自己的憲法吧

台東布農族獵人王光祿打獵案,在走過釋憲程序後,總統蔡英文今天在連任就職周年予以特赦王光祿,這也是蔡英文上任後首次特赦的案件。 布農族獵人王光祿說:「真的喔?感謝主,非常高興,我已經等很久了。」 聽到消息....

01/05/2021

林務局跟總統府跑去找某個流域的原住民族社群舉行道歉和解儀式⋯說是「努力了四年」的成果,還立碑紀念,發媒體宣傳。啊有原住民在凱道和228公園露宿抗議了四年,政府爲什麼完全不想跟他們「道歉、和解」?執政者看待原住民族議題原來還可以「選擇性關懷」醬子喔?
#民主好進步的黨
#厲害了我的國

卑南族緊急動員!聲援狩獵文化權釋憲案!
07/03/2021

卑南族緊急動員!聲援狩獵文化權釋憲案!

20/01/2021

《鬼島寓言:政治與社會福利制度的殖民藝術》

因爲特殊的原因,小明被政府徵收了1000元,小華被政府徵收了10元。於是小明瞬間變得非常貧窮。

過了很久以後,小明跟小華都死掉了,政府也換人了,新的政府覺得「以前的政府做的事情是不對的,我們應該要把一些資源還給人民。」,然後政府就給小明的兒子100元;給小華的兒子10元。

小華的兒子拿回了他爸爸當初徵收的10元,他就以為大家的家庭都是這樣,結果小華的兒子得知政府給小明的兒子100元之後,就說:「小明的兒子好好喔~政府給他的錢是我們的十倍耶,未免太爽了吧!」

但是事實上是,小明的兒子得到的只是當初爸爸被徵收走的十分之一而已,明明還是很窮,卻要被小華的兒子酸。原因是小華的兒子完全不知道「當年政府拿走小明家的是1000元」這件事。

可怕的是,政府是刻意不讓小華的後代知道的,只想模糊帶過,以免小華的兒子知道真相之後,會幫忙小明的兒子討剩下的900塊,這對政府來說也很麻煩,繼續這樣就好了,反正小明的兒子有那100塊,至少不會到餓死。

於是政府就讓小華的兒子一直誤會下去對政府比較有利。可怕的是,小明的兒子們裡面,很多人也都不知道自己的爸爸原來被搶走的是1000塊,所以還反過來”感謝政府給我們100塊對我們這麼好”,這讓小華的兒子更不爽。

很多小明的兒子因爲不知道真相,政府又跟他們說「小明的文化很重要,多給你們90塊,就是希望你們傳承你們爸爸的文化喔」,於是小明的兒子們就拿著100塊去家鄉”傳承文化”,完全不知道他自己其實有權力再去跟政府討900塊。

小華的兒子繼續覺得「幹,小明的兒子拿的錢比我們多90塊耶,這麼好!」。
這就叫做政治。

#歡迎轉貼免詢問

反卜蜂養設置花蓮=捍衛原基法第21條~這是原住民族權利運動,並非環保運動!
08/06/2020

反卜蜂養設置花蓮=捍衛原基法第21條~
這是原住民族權利運動,並非環保運動!

今日懶人包 🔺 花蓮反卜蜂

#是原住民同意權問題不是環境問題
#立新法之前先守現行法

卜蜂集團要在花蓮設置大型養雞場,遭到花蓮居民強烈反抗,日前宣佈暫停計畫。這個事件在媒體上被報導為在地的環境運動,反映了花蓮人的環境意識,也暴露出花蓮地方法規的不足。

乍看之下沒什麼問題。花蓮縣議會在五月底啟動《新設畜牧場管理自治條例》的立法工作,似乎也是反卜蜂運動的正面影響,有望使花蓮的環境法規更加完備。

但捷報與好消息的另一面,是原住民被徹底漠視的事實:

📛 卜蜂集團所選定的養雞場位在阿美族傳統領域內,卻沒有依照《原住民族基本法》第 21 條獲得族人的諮商同意,逕行進駐準備開發,根本視原住民為無物,而

📛 抗爭者和報導此事的媒體,多半也不將此事當作原住民對其土地行使同意權的議題來看待。

卜蜂養雞場真正曝露出來的法治問題,與其說是花蓮竟然沒有管理新設畜牧場的法規,不如說是《原住民族基本法》自從立法以後第 N 次被社會各界所共同忽略。

可能也有一些原住民認為,只要能讓卜蜂讓步,停止興建養雞場,就結果而論就算是達到目的了。其實不然。

❎ 每一個沒有依照《原基法》第 21 條進行諮商的案件,不論結果如何,也不論牽涉的是哪些民族,都是 #原住民族整體的挫敗,會讓不論是政府或民意機關都更能以「原住民沒有反對被忽略」為理由,透過一次次造成既定事實,來削弱《原基法》第 21 條的力量。

反卜蜂養雞場不應該是在反污染。如果只是在反污染的話,難道沒有污染的計畫就可以隨隨便便進入原住民族傳統領域大興土木了嗎?

《歷史正義》(1)       by Namoh 那莫原住民族所組成的主權體非「被承認」之權,而是源於其特定時空、文化、歷史、經驗的連結,且皆因確認事證進而推導出「原住民族自然主權」非由任何統治國家(政府)所形塑或賦予。————我們主張原住...
07/05/2020

《歷史正義》(1) by Namoh 那莫

原住民族所組成的主權體非「被承認」之權,而是源於其特定時空、文化、歷史、經驗的連結,且皆因確認事證進而推導出「原住民族自然主權」非由任何統治國家(政府)所形塑或賦予。————我們主張原住民族基於歷史事實,本身就是主權的主體,無待於國家之確立。

而原住民族當前的處境,則是由殖民國家、墾殖移民所發動的壓迫歷史所造成,同時還被當代社群所維持著,並內化於國家工具之中,原住民族社會經濟文化,公民權利政治等權利正接受整體性的剝削,致使原住民族階級流動停滯於不利的處境,我們必須將此視為這是有系統的剝除原住民族權利的「文化清洗」。

如上述,原住民族的問題是:『歷史不正義的問題造成分配不正義,而這個分配不正義正在持續地透過國家力量進行系統化的族群清洗』,因此我們追求「歷史正義」的矯正、修復並返還尊嚴的權利,直到終止持續的不正義處境 。

1988年「台灣原住民族人權宣言」,該宣言前言即揭示:「原住民族係屬南島語系成員之一」,與其他非原族群有所不同,立論清清楚楚。此論,意涵著對歷史上各個統治政權的主權挑戰,在於文化差異以及歷史主權論的觀點,明確的指出原住民族:一、原住民族主權先於國家。二、基於歷史事實(侵害等)。三、未曾讓渡主權。四、對統治主權,持續處於爭議。

故此,要否定其原住民族基於人本的權利,必然否認其人格與人性,如果獨立自決在於追求個人以致集體的正義,那任一獨立理論否定原住民族主權之人格,即否定自己的人格。

吳睿人曾經表示:台灣獨立國家的形成是歷史所趨歸於事實;但我認為那在此前題並非民主化進程或是新民族主義興起所致,而是源自台灣本就存在的獨立主體,「原住民族」。我必須批判他引用自由主義概念的主權推論,輕浮的描述「人」的意義為人、公民、群體,我直截的懷疑這裏頭推敲的個人、公民(其實也是個人)直接跳到國家此一群體或共同體,完全忽略族群,尤其忽視文化的差異、歷史觀、壓迫經驗、殖民優勢繼承、政治現狀。

若認同追求至高的民族自決權必然走向獨立,因此在此前題的邊界是否為「台灣」仍是一種假設。
一、原住民族的台灣共同。
二、非原族群的台灣共同。
三、混雜的台灣共同(這仍有政治現實問題)。例如四大族的假平權概念。

假設正走向在地共生,首先要先面對如何自願組成政治社群這件事?那此時「和解」前題勢必揭露歷史錯誤以及傷害;必承認其墾殖移民以及利益繼承所獲得的優位,當回復其原本擁有的或賠償;包含主權。現代民族國家面對原住民族一直都有去歷史、忽視歷史不正義的問題,只純咎其分配,這觀點下即便經驗相近、情感相近,常忽略其歷史傷害造成的持續壓迫,就無法尋得修復矯正方式。

《歷史正義》(2) by Namoh 那莫

在沒有任何法案資訊僅有行政院提供的懶人包PPT,《原住民族歷史正義及權利回復條例草案總說明 》我來演出鍵盤批判一下,從說明內容看官方顯露的訊息。

說明前段尤其定義轉型正義之概念〈「轉型正義」專指民主轉型後,針對過去威權高壓統治時期之成員、結構、 意識形態之清理與整頓,藉以根除舊政權遺緒與危害,以伸張是非公義。〉(上述為說明本文)

受害者對於過去傷害剝奪的訴求是直截的,完全不需要任何壓迫者良心反省或是理論建構來啟動。當初刻意分梳「歷史正義」與「轉型正義」本來就是一種形式主義,創造一種形式上的差異致使概念上產生矛盾,當初這種刻意將概念分梳對立不難預測會有今日這種歷史不延續性的結果,事實上我們很多知識菁英其實也助力不少。

草案說明強調探討臺灣原住民族歷史正義及權利回復問題,理應「各族群一致」,問題是促轉條例有要求島民都一致嗎?這是推諉責任給受害者,並要求受害者統一口徑。同時誤導歷史不正義的正義實踐,必須先「革命」〈殖民國家多數透過民族獨立運動或國際戰爭及政治談判推翻殖民政權〉,如內文所示藏在說明敘述裡的傲慢,彷如跟原住民族說:「要正義就來革命啊?」

►〔歷史的不正義,講簡單一點則是:「原住民族當前的處境,是由墾殖移民與國家所發動的壓迫歷史事實所造成,同時還被現代社群所維持著,並內化於國家工具之中。」而正義的實踐,需透過矯正、修復並返還尊嚴的權利,直到終止持續的不正義處境 ;「歷史正義」一以貫之。〕

故不在於受害所存在的時間點,而在於「不正義之延續」自是在理論範疇上不限於形式上的線性時間,而在於支配壓迫所產生的效果,被剝奪侵害之權利仍然存於現代原住民族生存必要,並佐為因果,侵害行為效果的延續。謂此創造多個權力職能不連續的機關,「促轉會」與「原促轉」之間的職權不連續關係足見其矛盾之處,例如1945年交由促轉會,促轉會僅提名一位原住民擔任該會委員,不談歸還只談賠償、補償,這樣的立法基礎完全取決於支配者的權衡讓步,失去正義理念的道德理想性,等於統治權力受到的挑戰到哪,正義進程即到那。順道遮掩當初義正嚴詞將原住民族轉型正義邊緣化遺棄於「虛化機關」的心態。

走到這步很好啊,但話要講清楚「王八蛋」不能講成「英雄」,而且路還長。

5月5日,同樣作爲台灣本土獨立建國倡議者,本會Namoh會長在立法院,與3Q 陳柏惟立法委員會唔並交換議題觀察相關意見。
05/05/2020

5月5日,同樣作爲台灣本土獨立建國倡議者,本會Namoh會長在立法院,與3Q 陳柏惟立法委員會唔並交換議題觀察相關意見。

漢娜·鄂蘭曾說:“From the disgrace of being a Jew there is but one escape—to fight for the honor of the Jewish people as a whole...
29/06/2019

漢娜·鄂蘭曾說:“From the disgrace of being a Jew there is but one escape—to fight for the honor of the Jewish people as a whole.”

這套用在當代台灣原住民族身上完全適用。

當你不想再繼續因為你身為一個原住民個體而被視為恥辱時,你唯一的出口,就是要為原住"民族"整個群體的榮耀而戰。

#原住民族議題不是人權議題而已
#自然主權
#歷史轉型正義
#原獨

21/03/2019

今天反對溼地太陽能光電的族人
卑南民族議會加上卑南族自己的縣議員
到中華民國行政院前面抗議
反核人士跟擁核人士都前來聲援部落
然後民視新聞台今天播這種報導
不知道用意為何? 傳說中的平衡報導?

20/02/2019

花蓮91歲的曾玉珠阿嬤,父母、兄弟姊妹、自己的後代皆為原住民族,但因早年疏忽,未登記原民身分;日前她孫子跟花蓮縣議員魏嘉彥提及,終於助她完成心願回歸祖籍。

20/02/2019

無黨團結聯盟立委高金素梅要求建立大豹社紀念碑,紀念當年反抗日本政府的泰雅族原住民。行政院長蘇貞昌今天承諾任內完成,他表示,當年捍衛土地的主人,對抗外來入侵者,應予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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