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10/2026
我非常不認同,在現在這個時機點,通過擴大65歲以上長者健保費補助的修法。
今天立法院三讀通過《老人福利法》第22條修正案,符合所得條件的65歲以上長者,健保費將由中央全額補助。
這涉及世代公平,也涉及資源分配。
青壯世代繳納保費,也要透過稅金共同負擔補助;但這次補助以所得稅率作為門檻,難以完整反映長者的資產與實際經濟狀況。補助是否合理,應更重視負擔能力與需求。
一年約四百億元,應該優先用來改善醫療給付、留住醫護、強化照護量能。部分診療服務申報一點,不一定拿得到一元,投入的人力與成本卻不會跟著打折。今天七大醫界團體也已共同反對,警告這筆補助可能排擠醫療投資。
如果空有保費補助,需要急診時仍得苦等、需要住院時等不到病床、需要照護時沒有足夠的醫護,這樣真的有照顧到長輩嗎?
我反對這種未充分考量實際負擔能力的大範圍補助。
政府應針對經濟弱勢與特殊照護需求提供支持,把資源用在真正需要的地方。不能每到選舉,就競相加碼補助,把長期負擔留給下一代,讓社會福利淪為爭取選票的工具。